使用条款
第一条(目的)本条款和条件使用“有限公司”网站运营的“XXXXXXXX”网站(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和
目的是明确用户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。
第二条(定义)
① “网站”是为了让“株式会社”能够利用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(以下简称“商品等”),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易。虚拟的
指营业场所,也用于经营网站的经营者的意思。
② “用户”是指按照本条款访问“网站”并接受“网站”提供的服务的会员和非会员。
③ “会员”是指在“网站”上注册成为会员并可以继续使用“网站”提供的服务的人。
④ “非会员”是指未注册成为会员而使用“网站”提供的服务的人。
第三条(条款的说明、说明、修改等)
① “网站”是指本条款的内容、公司名称和代表名称、营业地址(包括可以处理客户投诉的地址)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、营业执照号码、
它张贴在网站的初始服务屏幕(正面)上,以便用户可以轻松识别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。 但是,用户可以通过连接屏幕查看条款和条件的内容。
② “在用户同意本条款前,本网站提供单独的连接画面或弹窗,以便用户了解本条款规定的内容中的退订、配送责任、退款条件等重要内容和条件。
必须提供才能获得用户的确认。
③ “网站”是指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、《条款规定法》、《电子文件和电子交易基本法》、《电子金融交易法》、《电子签名法》 》、《信息通信网络使用推广与
本条款在不违反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、上门销售等相关法律、消费者基本法等相关法律的情况下,可能会进行修改。
④ 当“网站”修改条款和条件时,应在生效日期前7天至前一天在网站初始屏幕上指定和通知修改的生效日期和原因,并与当前条款和条件一起通知生效日期。 但是,对于用户
如果条款和条件发生不利变化,将在至少提前 30 天的宽限期内发出通知。 在这种情况下,“网站”将修改前后的内容进行了清晰的对比,以方便用户理解。
展示。
⑤ “本网站”对本条款进行修改时,修改后的条款仅适用于生效日后订立的合同,在此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,仍适用修改前的条款。 刚刚
签订合同的用户在第3款规定的修改条款的通知期限内向“网站”发送受修改条款约束的意向并获得“网站”的同意时,” 修改后的条款适用它是可能的。
⑥ 关于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及本条款的解释、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、条款规定法、公平交易委员会规定的电子商务消费者
遵守保护指南和相关法律或商业惯例。